2016年11月15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于望京南地铁站C口往京密路进京方向300米处人行道上,突然从身后抱住被害人吴某某,突袭被害人左胸,紧接着用左手拉扯她的头发,并用左手敲打被害人左侧头部。吴某某奋力挣脱并大声喊叫,趁徐某某逃跑之际,赶紧拨打110电话报警。
朝阳警方在执勤过程中抓获一名可疑人员,经吴某某指认,该人就是犯罪嫌疑人。
在审讯过程中,徐某某还供述,他于2016年8月至11月期间,在朝阳区京顺路望京南地铁C口南300米路边等处,选取身材较瘦的女性为侵犯目标,通过突袭强抱、揉胸、摸臀、掀裙撕扯丝袜、内裤等方式,强行对另外五名陌生女性实施猥亵。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侯文琪、赵越超、钟政介绍,徐某某称,之所以以身材较瘦的女性为作案目标,是因为她们与母亲身材比较相近,他将之视为一种情绪的发泄,借此表达对父母教育的不满。
犯罪嫌疑人从小生活比较压抑,无论是婚姻还是事业,都受父母管制。而此次案发的导火索是因为徐某某的母亲执意要求他随行前往瑞士,并已向他下达最后通牒,但徐某某已在母亲的资助下在北京开了一间中医诊所,不愿离开北京。因此,犯罪嫌疑人与其母亲矛盾升级,作案发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