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伤人拒捕被击毙 多次鸣枪示意拘捕被击毙符合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4-07 15:34:10  阅读:924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薛之谦
砍伤人拒捕被击毙,多次鸣枪示意拘捕被击毙符合规定。近些年来,民事纠纷案件时有发生。近日,高县大窝镇一男子因纠纷持刀砍伤他人,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名警到达现场后,该男子情绪激动,在警方多次鸣枪示意以后,该男子持刀拘捕,随即被警方击毙。目前,高县检察院已完成调查,认定当事民警开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近日一则砍伤人拒捕被击毙的新闻引发。2017年3月3日上午10时40分许,高县公安局大窝镇派出所接报警称,高县大窝镇郑某某(男,56岁,本县人)因无理强行收取摊位费与李某某(女,40岁,宜宾市南溪区人)发生纠纷,持刀将李某某砍伤。

日前高县大窝镇一男子因纠纷持刀将他人砍伤,民警到场后,男子持刀拒捕,在民警多次鸣枪示警并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开枪将其击伤,该男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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