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律协土地管理法批改研讨会满意举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18 13:37:13  阅读:6440+ 来源:自媒体 作者:责任编辑NO。邓安翔0215

  新批改的《土地管理法》施行在即,为进步丰台区律师有关土地征收法令事务以及相关行政诉讼事务执业水平,提高个人专项事务技巧,从而处理现在执业过程中的事务难题。丰台区律协征地拆迁研讨会、乡村法治研讨会和行政法研讨会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两点在凯诺律师事务所举行“丰台区律协《土地管理法》批改研讨会”。征地拆迁研讨会主任贾启华、秘书长张海东,乡村法治研讨会主任贺志涛、副主任闫国华,行政法研讨会主任王建军、副主任时祯奎以及其他研讨会成员近2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题首要环绕2019年的《土地管理法》批改内容对征地拆迁以及此类行政诉讼案子的影响来打开。

  在主题讲演环节,贾启华主任从《土地管理法》四次修法的前史演化谈起,要点论述了2019年的第四次批改对征地拆迁事务的影响。特别环绕着征地条件的细化、批前公示和批前签约准则的建立、补偿规范的细化,进城农人退宅以及团体运营用地的流通等新的修法亮点进行了翔实的解说。

  随后,闫国华副主任针对征地拆迁中洽谈环节的商洽问题结合本身的办案实践进行了浅显易懂的解说,特别谈到了怎么使用商洽渠道使被征收人利益最大化以及怎么防备洽谈商洽中的各种法令危险,引起了我们的共识。

  最终,王建军主任结合《土地管理法》的批改谈了自己的几点观念,特别在土地督察准则执行以及征地批阅程序的改变这些环节做了翔实的论述。

  讲演环节完毕后,在贾启华主任的掌管下,参会律师结合本身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火热的讨论与互动。在此过程中,贺志涛主任要点论述了团体运营性用地怎么入市、小产权房转正问题以及回迁房协议生意等问题,精辟的观念引得在座律师共同附和。

  会后,贾启华主任为本次会议作结束致辞,并提出期望日后多多展开此类活动,以进一步提高丰台区专业律师全体的执业水平,以更优质的法令服务报答社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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