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不移至理,可是有些人在借钱后都不自觉,假如数额小的话,就会说这点钱好意思要,当然这点钱他也舍不得还,假如数额大的话,就会说周转不过来再等等,一等就没完没了,在扬州就有位女子借了朋友30万元,都好些年了也没还,幸亏其时借钱是典当了房产,她就搬进了房子住,可是前不久朋友申述了她,法院却判定典当合同无效,咱们一块儿来看看怎么回事?
作业要从2011年说起,其时一位做房地产中介的朋友向她借钱买房,刚开始借的钱数还比较少,女子没让她做什么确保,后边越借越多,为了消除女子的疑虑,她还把一套房子拿来做典当,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其女儿和小叔子共有的,在签典当合一起,两位产权人都一起到市房子权属挂号中心办理了典当手续,此刻其女儿还未满16岁。
在不久后传来了坏消息,朋友告知女子:她现已和老公离婚了,悉数家产都是归老公,这钱就还不上了,让女子拿着典当合同去和其老公商议还钱计划,后续女子在去找朋友前夫商议时,对方也没说要还钱,再联络朋友电话也打不通了,她只能把房子装饰完住了进去,原本想着房子在30万就跑不了,可是更糟的成果来了,朋友女儿把她告上了法院。
其女儿的诉求是当年签订合一起未满16岁,归于约束民事责任人,典当合同理应无效,女子该去找其母亲要债,女子原本以为典当是通过房管局盖章的很稳,理应会判她胜诉才才对,可是在《民法通则》上有这么一个规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产业,在本年11月份法院依法判定典当合同无效,这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女子30万的告贷,只能找朋友要,还贴上了装饰的钱。
据女子介绍:其时借出的30万是她们一家人的悉数积储了,现在房子也没了,告贷的朋友也联络不上了,给她们日子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朋友还曾给她出具了一个告贷阐明,这30万是用于家庭日子和买房的消费,原因是老公没有作业,女儿需求上学。
女子以为这笔钱已然是用于日子消费的,那其前夫也该承当一部分,尽管法律上是能够找其前夫索债,可是这儿也有一个问题,其前夫并没有作业,也就没有收入来历,房产还在女儿名下,很明显是没有钱还,到这儿又陷入了死循环了。
最终小编有话说:很明显是空手套白羊,前期借点去付首付挂在女儿名下,后期再借钱还房贷,这位房地产中介的朋友是玩得很转,我觉得已然都在房管局挂号典当过了,法院就不该判定典当合同无效,我们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