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汹涌新闻()从我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官网注意到,本年开年以来,浙江监管局连续发布了近期对多家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行为的行政处分决议。其间,对14家银行组织的处分包含“涉房”借款违规行为。
这些“涉房”借款的违规现象包含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向未竣工检验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借款、个人消费借款资金被移用于购房、流动资金借款移用入房地产企业等。
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院长丁建刚告知汹涌新闻,对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的处分是银保监会避免房地产金消融、严控违规进入房地产开发范畴的一向做法,也是不以房地产商场作为短期经济影响手法的体现。另一方面,近期跟着央行降准及一系列公开商场操作,商场流动性较大,此举有助于引导资金不要盲目流入楼市。
附: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1月以来发布的对14家银行违法违规放贷(含“涉房”借款违规)处分状况:
浙江开化乡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职工违规保管有客户签章空白合同、贴现资金用于银承保证金。罚款人民币105万元。
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向未竣工检验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借款;贷后办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借款资金被移用于购房。罚款人民币80万元。
浙江建德乡村商业银行:因以存单质押翻滚发放借款方式虚增存借款;未有用管控借款资金运用,个人消费借款资金被移用于购房。罚款人民币80万元。
上海银行杭州分行:因贷后办理不到位,流动资金借款移用入房地产企业。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杭州银行:贷后办理不到位,流动资金借款移用入房地产企业。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温岭农商银行:职工入股其他经济组织并兼职;向公务员发放经营性借款;向未竣工检验商业用房发放按揭借款;发放用处不真实借款。罚款人民币135万元。
杭州银行台州分行:理财出售行为不合规,存在代客操作状况;贷后管控不到位,借款资金流入房市。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浙江诸暨乡村商业银行:借款资金转作保证金,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个人消费借款资金移用于购房。罚款人民币80万元。
建设银行丽水分行:消费借款流入房市;消费借款流入股市;浮利分费;借款“三查”不严,导致信贷资金被移用,转借别人。罚款人民币95万元。
浙江青田乡村商业银行:借款资金被移用后用于付出土地出让金;借款资金被移用后流入房地产企业账户;借款资金被移用后流入长时间资金商场。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个人住房按揭借款事务严峻不审慎。罚款人民币30万元。
浙江永康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办理不审慎,个人借款资金被移用于购房;职工违规保管经客户签章但要害条款空白的合同、承诺书等重要材料;借款月末发放留存账户次月初回收,虚增存借款;组织从业人员违规代客操作。罚款人民币165万元。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个人借款办理不审慎,个人借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借款发放不审慎,未严厉审阅楼盘结顶状况即发放个人住房按揭借款;对项目资本金确定不精确,向资本金缺乏的房开项目发放借款;借款办理不审慎,借款资金转为单位定期存款。罚款人民币135万元。
我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贷后办理不到位,流动资金借款移用于付出土地出让金。罚款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