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四川中小企业可享五大税收优惠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24 16:58:32  阅读:4342+ 作者:责任编辑NO。姜敏0568

四川在线音讯(记者 蒲香琳 摄影 郝飞)为应对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支撑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国家和省上出台了哪些减税降费的方针?3月24日下午,四川省新式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业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提出疑问。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郑卫东表明,疫情以来,国家和省里先后出台了一揽子支撑救治防护、物资出产、鼓舞捐献、复工复产等方面的税收方针。其间,与支撑中小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方针主要有5项。

一是下降增值税征收率和预征率。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是一致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自3月1日起,我省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由1.5%一致调低至0.5%,将自然人代开运营所得发票按开票金额预征的个人所得税由1.2%一致调低至0.5%。

三是对部分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对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日子服务,以及为居民供给必需日子物资快递收派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

四是免征中小企业疫情期间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四川省内因疫情导致严重损失,正常出产运营活动遭到严重影响,交纳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

五是延伸企业所得税亏本补偿年限: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行四大类困难职业企业2020年度发作的亏本,答应补偿的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伸至8年。

会上,针对增值税的问题,有记者叙说了某企业的详细窘境: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非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归于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现在面对巨大的房租、人工成本等压力,账面流动资金很严重。

那么,该企业是否可以轻松的享用此次支撑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方针?

“依据所供给信息的状况去看,该企业可以轻松的享用此次方针。”郑卫东现场剖析,依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撑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方针的布告》(2020年第13号)规则,无论是企业仍是个体工商户,只需归于小规模交税人,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均可以轻松的享用增值税优惠方针,即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郑卫东表明,除上述和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税收方针外,税务部分还推出了延期申报、延期交交税款、个体工商户调整定额、非触摸式办税、免费寄递发票、容缺处理等一系列的办税服务优化行动,广阔中小企业均可依法享用。

“这些方针措施,都已经过官方网站、微信大众号、微博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发布,编制了有关方针指引和问题解答,欢迎交税人及时查询了解,也欢迎广阔交税人拨打12366交税服务热线咨询。”郑卫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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