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库存压力新房项目可办两次预售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07 18:08:25  阅读:1058+ 来源:自媒体 作者:责任编辑NO。卢泓钢0469

为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市住建委近来发布《关于优化产品住所预售答应处理事项的告诉(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清晰,答应一个施工答应证同意范围内的可售住所部分处理两次预售答应,且仓储、车位等部分可独自请求预售,但需一次性报价。

“此次调整,是市住建委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履行城市调控主体职责,完成‘三稳’方针的基础上,对产品住所处理预售答应做出的优化办法。”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明,此次征求意见稿首要优化的是预售证履行层面的一些具体规定,对处理预售答应的其他法定条件、形象进展要求、资金监管等请求“门槛”没有下降,也因而,房地产宏观调控方针没有改动、调控力度没有放松。

改变之一,是调整预售答应截止日期。征求意见稿提出,产品住所项目(含共有产权住所)预售答应截止日期调整为预售计划中确认的房子交给日期,且应与预售合同中约好的房子交给日期共同。

改变之二,是对预售答应规划的调整。征求意见稿提出,新请求处理预售答应的产品住所项目,一个施工答应证同意范围内的可售住所部分能够请求处理两次预售答应,但最低规划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请求预售答应。

在相关专家看来,一次变两次,既有利于优化区域住所供给节奏,也有利于企业缓解资金压力赶快复工复产。而答应仓储、车位等可售部分独自处理预售,更灵敏,也能更好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赵莹莹)

来历: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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