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1.96亿元洛阳拟征地1741亩涉2镇4社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07 18:24:24  阅读:6984+ 作者:责任编辑NO。谢兰花0258

4月7日,据洛阳市政府音讯,日前,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拟征收洛阳市施行2018年度第二批城市建造用地的布告。布告称,依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洛龙区团体土地116.07公顷(折合约1741.05亩),其间农用地83.5113公顷、建造用地30.2252公顷、未利用地2.3335公顷。

拟征收土地规模

地块1:东至上庄社区水浇地、西至上庄社区水浇地、南至公路用地、北至司马光路;

地块2:东至上庄社区建造用地、西至上庄社区水浇地、南至龙顾路、北至司马光路;

地块3:东至光武大路、西至上庄社区建造用地、南至龙顾路,北至司马光路;

地块4:东至上庄社区水浇地、西至孝文大路、南至龙顾路,北至公路用地;

地块5:东至玉溪东街、西至玉溪西街、南至兰台路、北至王府路;

地块6:东至光武大路、西至玉溪东街、南至兰台路、北至王府路;

地块7:东至玉溪东街、西至玉溪西街、南至王府路、北至康庄路;

地块8:东至光武大路、西至玉溪东街、南至王府路、北至康庄路。

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声明社区团体土地2.0726公顷,悉数为农用地(其间犁地1.9256公顷、其他农用地0.147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上庄社区团体土地60.6314公顷,其间农用地28.0727公顷(犁地23.425公顷、林地1.5202公顷、其他农用地3.1275公顷)、建造用地30.2252公顷、未利用地2.3335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提庄社区团体土地50.9255公顷,悉数为农用地(其间犁地48.7885公顷、其他农用地2.137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诸葛镇谭寨社区团体土地2.4405公顷,悉数为农用地(其间犁地2.43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4公顷)。

拟征收土地用处

用地同意后用于体育用地和公共办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征地补偿规范

征地补偿规范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区域片归纳地价规范的告诉》(豫政〔2016〕48号)规则履行,规范为97.5万元/公顷。社保规范依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9年被征地农人社会保障费用最低规范的告诉》(豫人社规〔2019〕2号)规则履行,规范为71.7万元/公顷。以上两项归纳补偿规范为169.2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总费用为19639.044万元(其间征地补偿费用11316.825万元、社会保障费用8322.219万元)。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规范依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造征收团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规范的告诉》(洛政办〔2018〕49号)规则履行,据实补偿。

安顿途径及方法

计划经过以下途径进行安顿:

1. 钱银安顿。将征地补偿安顿费11316.825万元,准时足额支交给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分配。

2. 社会保障安顿。本批次用地共执行社保资金8322.219万元,已预存入我市指定帐户。施行征收后,将契合条件的被征地农人归入社会保障规模。

3. 拆迁安顿。按伊滨区管委会拟定的拆迁安顿计划,依法依规妥善安顿。

其他事宜

2. 自布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规模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概不予补偿。

3. 被征收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好坏关系人如有定见,请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定见反应至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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